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办理及报销操作流程

    来源:   时间:2018-10-30 作者: 点击: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大学生医疗保险办理及报销

    操作流程

    一、 参保对象和条件及办理流程

    1、 每年新入校的新生(含本科、专科、专升本及研究生)、学籍异动未正常毕业的学生

    2、 每年9至10月底,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大学生医疗保险基本信息采集系统》的要求统一登记填写,由各学院汇总确认无误后统一将信息采集表的电子稿和纸质稿(盖有学院公章)报送至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各学院收集新参保学生的近期免冠一寸电子彩照(蓝底或红底)一张(像素为173×218,并以身份证号命名),确认无误后统一报至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后勤保障处医保科收集并整理后报至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待南昌市医疗保险机构将医保卡制作完成后发放至参保学生。

    二、 参保时限

    大学生参保登记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底,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9月1日零时至第二年8月31日24时。大学生毕业之年医疗保险待遇年度延长至当年12月31日24时(期间已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外)。

    三、 门诊医疗报销流程

    1、 普通门诊 参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知道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9]13号)精神,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委托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实行普通门诊包干管理。

    2、 意外门诊 参保了学平险的学生持门诊病历、原始正规发票、排药单、治疗单、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于每周二下午2点至4点到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含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指定地点办理报销手续。

    3、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经过南昌市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审核并通过的慢性病,持相关资料到市医保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 住院医疗报销流程

    1、 在参保地住院。由参保人持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个人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如因意外受伤住院,需办理排外手续,操作流程如下;到经治定点医院领取《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核定表》→经治定点医院填写并加盖公章→所在学院填写并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备案→将材料返至经治定点医院。参保了学平险的学生出院后将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折复印件于每周二下午2点至4点到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含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指定地点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报销手续。

    2、 非参保地住院。因病休学、实习、寒暑假期间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外住院治疗,所发生的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学生住院后,本人或亲属于5个工作日内向后勤保障处医保科报告备案并填写转诊申请表;

    2)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出院后持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仅限江西银行、南昌地区的工商银行)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各壹份交至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做好相关材料后到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注:如因意外住院,需在事故发生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情况说明);

    3)经南昌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后勤保障处医保科领取相关资料并电话通知本人到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含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指定地点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报销手续。

    4)发生的住院费用较高(大学生基本医疗统筹报销超过4.5万元)进入大病保险的,参保学生持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整份住院病历、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折复印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各壹份交至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到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办理申报报销手续。待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到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含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指定地点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报销手续。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参保学生其生育所需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出院后凭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社会保障卡、身份证(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医院病案室复印并盖章)、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资料到市医保处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五、15日内二次住院

    参保学生在南昌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要需在15日内到本市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办理程序如下:

    1)参保学生应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参保学生到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领取《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15日内再次住院申请表》,填写后有新入院的经治医生签字,携带前次出院小结、本次入院证明等治疗及《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15日内再次住院申请表》到南昌市医保处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医保卡开通手续。

    参保学生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要转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当日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次日办理入院手续。

    六、特殊病种申报操作流程

    参保学生自行选定一家有资质的医保定点医院,持相关资料到后勤保障处医保科领取并填写《南昌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签定申请表》,于每月20日前交至后勤保障处医保科完善相关材料,后报送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待通过后就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学生如下一年度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在每年11月底前,由参保人填写《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表》,报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签署同意接受意见后,再由定点医疗机构交市医保处办理变更。

    、毕业后如何办理续保

    参保学生毕业后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及毕业证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后勤保障处   赣ICP备2023017690号-2 

    电话:0791-83800181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