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值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应急管理到位,依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值班管理办法》、《后勤保障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值班工作应遵循作风严谨、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三条 值班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值守工作,协调处理紧急事务。
(二)维护值班信息网络,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畅通。
(三)及时接报突发事件信息,并协助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值班运行
第一条 实行处领导带班、各科室负责人轮值,每天9:00-17:00,值班地点为枫林校区和红角洲校区值班人员办公室。
第二条 要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建立规范的值班记录本册。值班人员要认真及时接听来电,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准确全面的反映值班期间接办的事项和处理情况,文字规范,信息完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
第三条 要认真履行首接负责制度。事件首接人员要对事项及时办理,及时反馈,负责到底,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 要坚持安全保密原则。值班人员落实领导交办事项及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传递或接收有关信息,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第五条 要认真执行信息报告制度。
(一)值班人员报告的事件主要是涉及校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起因、人员伤亡情况、物资损失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等。
(二)值班人员报告信息应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漏报、瞒报。值班人员应在获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报告上级领导,并在报告后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三)值班人员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事件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要及时传达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催办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时跟踪事态进展,随时续报反馈相关信息。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事件处理完毕后的综合情况报告工作,包括事件简况、事故损失、处置经过、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情况及教训等。
第三章 值班保障
第一条 要重视并加强值班队伍建设,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担任值班工作。
第二条 要建立各项应急值守的制度和预案,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第四章 值班考核
第一条 后勤保障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当班值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 要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检查,对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对未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等违规行为,要对有关责任科室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迟报、谎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对领导批示、指示落实不力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规则由后勤保障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