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学校新闻采写、审批、发布流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现就学校新闻采写、审批和发布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闻采写文责自负,新闻发布实行审批制度。
2.各单位在校园网发布新闻、通知公告等信息时,须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闻、通知公告发布审批表》(见附件1)。新闻稿件由各单位指定通讯员或信息员负责采写,并由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核后,“校园传真”“通知公告”“学术报告”等报送党委宣传部审定发布。“学校要闻”需呈部门分管校领导审定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发布。
3.各单位重大工作需党委宣传部承担新闻摄影、摄像或新闻采写的,须提前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闻采写、摄影、摄像申请表》(附件2) 并报党委宣传部。
附件:1.《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闻、通知公告发布审批表.docx》
2.《
附件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闻采写、摄影、摄像申请表.docx》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月9日